(一)办公室
职 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维稳、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精神文明、计生、妇联、党风廉政、综合协调、督促督办、对外联络接待交流等工作。开展自然资源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自然资源领域深化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科技发展、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督查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监管的有关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局项目谋划、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争取资金统计上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4762643
负责人:薛 博
(二)人教财务股
职 责:承担机关、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意识形态、目标责任考核、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指导全县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及下属事业财务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4764487
负责人:杨 凡
(三)政策法规股
职 责: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和案件督办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设及管理;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督察制度,拟订相关规划和工作规则,承担对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评估工作;负责查处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等违法案件,协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4764767
负责人:董 伟
(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不动产登记中心)
职 责: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县域内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空间及不动产确权登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普查;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规范全县不动产登记窗口运行,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介机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4764532
负责人:崔幼平
(五)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
职 责: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统计和评价考核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县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负责承担基础测绘任务和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管理地理信息数据;监督测绘和地理信息行业市场秩序;负责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及监督管理本级地图市场;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负责依法查处测绘与地理信息违法行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4805881
负责人:张雪锋
(六)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职 责:负责拟订完善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设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监督管理全县自然资源评价评估中介机构;负责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批后监管、储备土地的管理、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承担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4805530
负责人:申 晨
(七)国土空间规划股
职 责:负责统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等,组织编制、报批并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拟订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县域镇村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实施和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级重大专项规划,监督管理规划行业;负责“多规合一”,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负责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线”)划定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开展自然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4806052
负责人:董 辉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职 责:负责拟订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组织拟订国土空间区域准入措施规定并监督实施,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措施规定并监督实施;承担用途转用的审核、征收、报批工作,负责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备案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组织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4764500
负责人:来绪科
(九)耕地保护监督股
职 责: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监管工作;农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的监督管理;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负责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落实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负责临时用地审查、监督管理和恢复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4763902
负责人:张 斌
(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职 责:负责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组织开展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调查;负责黄河、长江流域生态修复工作;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避灾类搬迁;承担局秦岭生态保护及环保督察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4805742
负责人:徐立宏
(十一)矿产资源管理股
职 责:负责依法调处重大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全县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及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工作;承担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县本级管理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及确认工作;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配合做好地质找矿和地质勘查等工作;承担局安全生产及农民工工资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4806993
负责人:梅 川
(十二)矿产品检查中心(矿山执法巡逻队)
职 责:负责全县各矿产品检查站卡点的监控及系统维护;负责矿产品内运外调、人员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站点所在矿区的日常执法巡逻工作,制定所在矿区日常巡查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制止并上报违法行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4763447
负责人:李小伍
陕西省凤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凤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
陕ICP备05015211号
陕公网安备 61033002000113号
网站标识码:6103300005
地址:陕西省凤县双石铺镇 邮编:721700 电话:0917-4810632 传真:0917-4810632 E-mail:sxfxpb@163.com
凤县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 0917-4762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