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C 类
签发人:杨俊林 邢炳林
河政函〔2024〕23号
凤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凤 县 交 通 运 输 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
复 函
庞改琴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河口村二组至张家山安河大桥道路硬化的建议(第78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过前期走访沟通,了解到您提出的建议共需解决一方面问题,具体为在河口村二组至张家山修建一座跨安河大桥。经核实,2017年,整体投资约30万元,在河口村二组土桥河河道修建了一座13米长,3米宽的钢板桥。同时,在安河上已修建有河北桥一座;河口村二组村民目前可绕行安河河北桥和侯家河上的钢板桥至张家山,基本可以满足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前期我镇也多次与县交通局对接,目前没有这方面的项目资金。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强与县交通局和乡村振兴局的对接联系,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加大乡村振兴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力度,解决群众出行不便问题。
感谢您对河口镇公路建设工作的关注和关心。
凤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凤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6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凤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王亚庆
联系电话: 0917-4738850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凤县交通运输局 杨占宇
联系电话: 0917-4762824
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
凤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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