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关于凤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情况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
一、方案编制情况
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宝鸡市存在“部分县区未实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生态环境问题。2021年10月下旬,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并印发文件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各县区于2021年底前调整或重新编制声环境功能区划。我局于2021年11月上旬启动《凤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编制工作,通过前期收集资料,实地踏勘,设置噪声监测点位,委托了资质单位编制初稿;11月下旬,书面征求县住建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建议;12月17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
二、方案基本情况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过程中,根据凤县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及用地性质,结合实际情况,对凤县进行了噪声区域划分。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为东至西庄村,南至宝成铁路,西至草店村向西500米,北至安沟村,总面积17.63平方公里,人口为3.0万人。将县城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4类区域,其中1类区划分为2个区域,总面积为3.48km2,占总规划面积的20%,覆盖人口为0.228万人;2类区划分为4个区域,总面积为13.27km2,占总区划面积的75%,覆盖人口为2.62万人;3类区划分为1个区域,总面积为0.88km2,占总区划面积的5%,覆盖人口为0.152万人;4a类区划分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交通干线总长度为11.41km,有S219陇凤线、G316福兰线、新建路、天水路、凤中路、丰禾路、汉中路等7条道路,区域内无常住人口。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为了适应县城的不断发展,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程度和范围,满足人民群众对声环境质量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实现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为噪声执法管理、建设项目实施、环境规划、噪声污染防治、信访矛盾处理提供科学的法律依据。
城市噪声环境污染控制是一个涉及多个方面的复杂系统工程,主要依靠政府的重视和投入,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相关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并建立完善长效的管理机制,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能力、水平,从而改善和提高城市声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陕西省凤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05015211号
陕公网安备 61033002000113号
网站标识码:6103300005
地址:陕西省凤县双石铺镇 邮编:721700 电话:0917-4810632 传真:0917-4810632 E-mail:sxfxpb@163.com
凤县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 0917-4762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