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宝乡振函〔2023〕39号)文件精神和相关管理要求,对10个2023年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进行调整变更,并对调整后全年实施的的《凤县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计划汇总表》、《凤县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计划明细表》进行公告,接受群众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级次调整
1.2023年红花铺镇永生村乡村旅游民宿项目安排中央提前批资金300万元调整为省级第一批资金300万元。
2.2023年凤州镇马鞍山村精品旅游民宿(红光沟故事)项目安排省级第一批资金200万元调整为中央提前批资金200万元。
3.2023年留凤关镇喇嘛泉村苇子坪民宿项目安排省级第一批资金100万元调整为中央提前批资金100万元。
二、项目内容变更
1.2023年红花铺镇草凉驿村移民搬迁社区工厂项目(提前批下达中央资金),将原来项目建设内容“在草凉驿村移民搬迁点现有厂房基础上,增加加工配套设备45台,生产毛绒玩具。”更改为“对草凉驿村移民搬迁点厂房进行改造,配套艾草加工设备18套,硬化厂区场地等。”项目内容变更,项目扶持资金80万元不变。
2.2023年平木镇西山村花卉大棚项目(中央提前批追加资金),原建设内容:“新建长70米,宽13米的温室大棚5座,配套附属操作间5间,硬化到岗周边水泥路400米,铺设用水管道,配套喷灌、温控等设施;新建花茶加工及包装车间1间。”调整为:“新建5座温室大棚,每座长37米,宽7米,最高3米、最低1.5米,浆砌实心砖墙80m³,配套30镀锌主拱架;安装增压泵1台,配套喷灌系统5套,含供水管道铺设600米;新建排水渠40米,硬化棚周边水泥路200㎡,浆砌实心挡墙30m³;配套手自两用卷帘机10台,电气控制箱5套,铺盖棚顶保温棉2000㎡、保温板100㎡”。项目内容变更,项目资金48万元不变。
3.2023年红花铺镇永生村乡村旅游民宿项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将原来项目建设内容“在永生村二组建设民宿20间2000平方米,以及给排水、电力等相关配套设施。”变更为:“在永生村一组建设民宿20间2000平方米,以及给排水、电力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地点变更,项目扶持资金300万元不变。
4.2023年留凤关镇孔家庄村水毁桥修复项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将原项目建设内容“在孔家庄村三组庄子沟处修复水毁钢板桥一座,双岸河堤各150m;在四组李国天门前新修混凝土便民桥长10米、宽3米一座。”变更为:“在孔家庄村三组庄子沟沟口修建长80米、宽1.8米,高5米钢架桥一座;四组阳坡处修建长40米,宽2.5米,高5米钢架桥一座。”,项目内容变更,项目扶持资金60万元不变。
5.2023年平木镇供港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原项目建设内容:将东庄村7座简易日光大棚挪移至平木村改造提升,购置自动卷膜器14台,更换大棚塑料薄膜、喷灌设施,更换钢架管500m、弧形架14个,新买草帘子、遮阳网等2000㎡;改造寺河村20座日光蔬菜大棚,更换塑料薄膜、维修喷灌设施,配套修建300m排洪渠,砖铺棚间道路100m,购置大棚育苗机1套,100吨地磅1台、704拖拉机带旋耕机1台,大棚王1台;四村(东庄村、烧锅庄村、白蟒寺村、寺河村)联建,在寺河村新建2座双层连栋日光蔬菜大棚,共计8000㎡,配套滴灌等灌溉设施。调整为:将东庄村7座简易日光大棚挪移至寺河村改造提升,购置自动卷膜器14台,更换大棚塑料薄膜、喷灌设施,更换钢架管500m、弧形架14个,新买草帘子、遮阳网等2000㎡;改造寺河村20座日光蔬菜大棚,更换塑料薄膜、维修喷灌设施,配套修建300m排洪渠,砖铺棚间道路100m,购置大棚育苗机1套,100吨地磅1台、704拖拉机带旋耕机1台,大棚王1台;四村(东庄村、烧锅庄村、白蟒寺村、寺河村)联建,在寺河村新建2座双层连栋日光蔬菜大棚,共计8000㎡,配套滴灌等灌溉设施。项目中7座简易日光大棚挪移地点变更,项目资金264万元不变。
6.2023年双石铺镇草店村花椒园建设项目(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原计划实施内容为“建设标准花椒示范园100亩5000株,配套购买除霜机2台,防霜冻生烟坑200个,安装杀虫灯20个,粘虫板1万张;修建30㎡生产用房1间;打造优质无刺花椒品种苗圃基地一个5亩3万株。”项目内容变更为“建设标准花椒示范园100亩5000株,配套购买拖拉机1台,防霜冻生烟坑200个,安装杀虫灯20个,粘虫板1万张;修建30㎡生产用房1间;打造优质无刺花椒品种苗圃基地一个5亩3万株。”项目资金41.4万元不变。
7.白家店村食用菌产业园项目(县级财政衔接资金),原来项目建设内容“建设100立方存储冷库1座,更换食用菌大棚薄膜40个,购置大棚遮阴网200个,更换食用菌大棚喷灌设施抽水泵一套,更换喷灌管道500米,更换老旧电路1000米,购买菌袋13万袋,铺设沙石产业道路2000米,修建钢板产业桥梁1座,长84米,宽2.5米,6墩。”变更为“建设100立方存储冷库1座,更换食用菌大棚薄膜40个,购置大棚遮阴网200个,更换食用菌大棚喷灌设施抽水泵一套,更换喷灌管道500米,更换老旧电路1000米,购买菌袋13万袋,铺设沙石产业道路2000米,安装电控喷灌系统一套、控制器39个,电控卷膜系统一套、电子卷膜器78个,温湿度监测系统一套、电子温湿度计13个,电控降温系统一套、降温水帘39个、风机39个,建设遮阳网固定架39个,铺设控制电路13千米。”项目建设内容变更,项目资金100万元不变。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凤县乡村振兴局(市民中心B座321室)
联系电话:0917-4762706;0917-4764486;12317
受理人:李涛
电子邮箱:fxfpkfb@163.com
公示期:长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凤县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计划汇总表.xlsx
2.凤县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计划明细表.xlsx
凤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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