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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关于调整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公告

来源:凤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3-08-07 17:59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宝乡振函〔2023〕39号)文件精神和相关管理要求,对2个县级财政衔接资金进行调整变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原2023年驻村干部培训项目,变更为2023年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培训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培训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200余人,项目资金15万元。

2.原2023年易地扶贫搬迁债券利息偿还项目,调整为2023年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补助项目,项目内容和项目资金不变。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凤县乡村振兴局(市民中心B座321室)

联系电话:0917-4762706;0917-476448612317

受理人:李涛

电子邮箱:fxfpkfb@163.com

公示期:长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凤县乡村振兴局

                           20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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