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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凤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9-24 10:11 信息来源: 凤县司法局

为了提升凤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按照《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工作要求,决定公开选聘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人数及聘任期限

根据行政复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原则,决定从资深律师、公职律师及退休法官、检察官中选聘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5名,聘任期限为5年。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执业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5.具有与履行专家委员职责相适应的专业能力;

6.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纪律处分、党纪政纪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工作职责

1.为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及其他法律服务;

2.参与县政府行政复议专项问题的研究讨论,提供法律建议或者撰写调研报告;

3.参与编写县政府行政复议培训材料和案例汇编;

4.参加县政府行政复议听证会。

四、选聘程序

1.报名。报名人员在凤县司法局公众号(凤县司法)如实填写《凤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执业证、职称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于2026年10月30日前递交县司法局103号办公室(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xfxsfj@163.com;

2.审查。凤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选聘条件,对推荐人选和报名人选进行审查把关,提出专家委员初步人选,报请县政府审定;

3.公示。拟聘任人选在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聘任。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行政复议委员会聘任专家委员,专家委员参与案件审议、咨询、听证等工作参照有关规定支付劳务报酬、交通及食宿费用。

联系人:张佳乐   联系电话:0917-4761700

附件:凤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报名表.docx

凤县司法局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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