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凤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按照《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工作要求,决定公开选聘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人数及聘任期限
根据行政复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原则,决定从资深律师、公职律师及退休法官、检察官中选聘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5名,聘任期限为5年。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执业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5.具有与履行专家委员职责相适应的专业能力;
6.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纪律处分、党纪政纪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工作职责
1.为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及其他法律服务;
2.参与县政府行政复议专项问题的研究讨论,提供法律建议或者撰写调研报告;
3.参与编写县政府行政复议培训材料和案例汇编;
4.参加县政府行政复议听证会。
四、选聘程序
1.报名。报名人员在凤县司法局公众号(凤县司法)如实填写《凤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执业证、职称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于2026年10月30日前递交县司法局103号办公室(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xfxsfj@163.com;
2.审查。凤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选聘条件,对推荐人选和报名人选进行审查把关,提出专家委员初步人选,报请县政府审定;
3.公示。拟聘任人选在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聘任。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行政复议委员会聘任专家委员,专家委员参与案件审议、咨询、听证等工作参照有关规定支付劳务报酬、交通及食宿费用。
联系人:张佳乐 联系电话:0917-4761700
凤县司法局
2026年9月24日
陕公网安备 610330020001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