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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优势特色种植业项目建设主体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9-15 17:56 信息来源: 凤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根据凤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关于印发凤县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建设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优势特色种植业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中药材高质高效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围绕我县大宗药材品种,重点建设集中连片、生态化种植、机械化生产、信息化管理的标准生产基地,促进基地“提质、提效、提标”。高质高效规范化种植基地支持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

3.补助标准及补助资金使用: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不低于335万元,其中省级农业专项资金补助100万元,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主要支持中药材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生产条件改善和产业发展相关的环节。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规范化种植基地的新建与升级改造,生态化种植、机械化生产转型,加强采收、净选、切制、干燥、分级、保鲜、包装及仓储等关键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项目建设主体的申报范围和申报资料

1.申报范围:

在我县境内从事中药材生产、加工、经营的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含村集体股份经济联合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均可申报。新型经营主体需具有一定生产规模、良好联农带农示范作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承担中省产业融合、绿色高产高效、新型主体培育等同类项目的主体不叠加享受省级资金支持。

2.申报资料:

申报建设主体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见附件)

2.项目申报单位有关注册登记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3.有关土地权属或用地证明等佐证材料。

4.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

5.该项目不与其它项目补助重复承诺书。

以上所有佐证材料名称必须与项目申报单位名称一致(如名称变更的,需提供合法手续证明),经营主体应确保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遴选程序

1.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发布遴选公告;

2.县域内新型经营主体进行申报;

3.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评审遴选,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开展初步遴选评审工作。评审将严格遵循择优原则,结合项目实际需求与具体情况择优初步确定建设主体。将拟定建设主体及项目实施内容提交凤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党组会议审定;

4.对局党组会议审定的项目建设主体及项目建设内容等进行公示;

5.项目建设主体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经上级评审同意后组织项目实施。

四、申报时间

请县域内有意向的新型经营主体将项目申报书等资料于2026年9月15日至9月23日(工作日8:00-12:00,14:00-18:00)报送至县市民中心B座510室(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17-4762765  联系人:冯小东

凤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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