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公布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示范县(区)名单,宝鸡市凤县等6县区在榜,每个示范县(区)获得补助300万元。
近年来,凤县县委、县政府抢抓中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机遇,积极谋划申报,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并采取“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先期试点、分步推进、一次改造、长久受益”的思路,积极落实“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要求,实现“改造一个、惠及一片,造福一方”的目标。截至目前,我县申报的3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部开工,已完成改造项目21个,其余10个新建项目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通过改造,我县老旧小区环境面貌、基础设施大幅改善,居住环境持续优化,真正做到了“面子新、里子实”,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撰稿:帖丹丹 审核:陈峻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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