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布了首批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认定名单,凤县榜上有名。
近年来,凤县把节约集约资源作为自然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牢固树立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理念,按照“严控总量、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思路,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和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把创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活动作为促进县域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力抓手,按照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边实施、边完善的工作思路,努力提高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发挥资源节约集约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中的作用,最终实现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节约集约更加扎实有效。
据悉,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由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创建示范活动,旨在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社会氛围,推动自然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据了解,首批(约300个)认定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示范期为2023年—2025年。
下一步,凤县将落实最严格的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制度,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进一步挖掘工矿企业内涵潜力,加强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的统筹规划,防止盲目重复建设,避免过度超前浪费矿产和土地资源。同时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持续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在示范周期内使全县上下资源节约意识明显加强,自然资源服务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资源节约率和利用率明显提高,自然资源保障发展的实际能力进一步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改善。
(撰稿:徐立宏 审核: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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