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林麝产业学院林麝养殖与疫病防治培训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凤县林麝产业学院林麝养殖与疫病防治培训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凤县林麝产业学院
林麝养殖与疫病防治培训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林麝产业发展战略和目标,不断培养壮大林麝养殖与疫病防治专业人才队伍,有效保障林麝产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凤县林麝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省市县全委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五个倍增”战略部署,积极发挥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作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持续推进产业富民、产业强县。
二、培训目标
以林麝养殖与疫病防治专业人才培养为重点,依托高校支持,整合多方资源,不断建立完善科学、系统的人才培养体系,持续培养和储备专业人才队伍,为全县林麝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三、培训形式
坚持“长短结合”、理实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主要以短期培训班和学历教育班为主。
(一)短期培训班。结合林麝养殖季节特点,利用农闲时间每季度举办一期短期培训。
培训对象:主要为全县林麝养殖人员、林麝疫病防(救)治人员及林麝养殖场(公司)管理人员。
学习方式:在凤县林麝产业学院(凤县职业教育中心)进行5—10天的理论学习,根据实际培训需要在县内林麝养殖实训基地进行1—2天的实训学习。
(二)学历教育班。由凤县职业教育中心负责,积极申报开设“特种动物养殖”专业(专业代码:610302)。招生对象及规模:初中毕业学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每期30人。学制3年,一、二年级在凤县职业教育中心进行理论学习,包含公共基础课程及专业(技能)课程,三年级在县内林麝养殖基地进行顶岗实习,毕业后颁发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
四、培训内容
(一)短期培训班
凤县林麝产业学院
短期培训班参考培训内容与安排
序号 |
时 间 |
培训时长 |
计划培训内容 |
1 |
第一季度 |
6—8天 |
1.麝香采收与保存技术; 2.林麝常见外产科(内科)病防治; 3.林麝饲养管理与繁殖技术; 4.春季常见病预防与治疗。 |
2 |
第二季度 |
6—8天 |
1.林麝产仔与哺乳期饲喂技术; 2.夏季常见病预防与治疗; 3.雄麝泌香期技术管理; 4.林麝场的规划设计与建造。 |
3 |
第三季度 |
6—8天 |
1.配种前期林麝营养与健康; 2.林麝驱虫技术与防治; 3.秋季常见病预防与治疗; 4.林麝寄生虫病及防治。 |
4 |
第四季度 |
4—6天 |
1.林麝冬季营养与健康; 2.林麝配种技术指导; 3.林麝场所的经营与管理。 |
(二)学历教育班。以随后印发的《凤县职业教育中心特种动物养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主。
五、任务分工
县教体局(凤县林麝产业学院):1.负责建立全县林麝培训师资资源库。加强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的对接联系,争取高校师资及人才支持;2.负责建立全县林麝养殖与疫病防治培训教材体系;3.负责建立全县林麝养殖培训学员库;4.负责制定林麝养殖培训计划、每期培训的筹备、组织及培训期间的后勤服务等工作。
县林业局:1.配合县教体局,开展全县林麝培训。2.根据凤县林麝产业学院培训需要,协调安排培训实训场地;3.动员林麝养殖企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培训;4.落实培训师资和经费。
县科协:1.配合县教体局,开展林麝培训;2.积极争取上级培训项目和资金;3.落实林麝培训师资。
县财政局:落实林麝培训每年50万元的经费保障。
县人社局:1.配合县教体局,开展林麝培训;2.积极争取中省市培训项目和资金;3.负责“凤县麝工”考评发证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1.配合县教体局,开展林麝培训;2.争取上级培训项目和资金。
各镇:1.负责对辖区林麝养殖从业人员进行摸排统计,配合县教体局建立培训学员库;2.组织辖区林麝养殖人员分
轮次按时参加培训,各镇每期参加培训人员不少于5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精心组织管理,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凤县林麝产业学院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形成“教育部门搭建平台教学、乡镇落实培训学员、其他部门配合落实培训经费”的运行机制。
(二)强化资金保障。建立林麝培训长效机制,培训经费由县财政局列入当年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各相关单位要积极争取上级培训项目资金,并确保一部分用于林麝产业学院短期培训,建立多样化资金投入机制。
(三)加强考核评价。结合学员参训率、培训效果、养殖效益等情况,对每期参加培训的学员及所在镇进行量化考核。对每期培训考核为合格及优秀等次的学员颁发培训证书,特别突出的学员可联合县人社局评定为“凤县麝工”并颁发证书。各镇的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任务考核。
(四)加强统筹协调。县教体局要统筹协调,将各部门单独举办的有关林麝培训项目纳入县林麝产业学院培训体系,避免多头培训、重复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培训教学科研成果,促进成果转化,带动全县林麝产业健康发展。
附件:1.凤县林麝产业学院林麝养殖与疫病防治短期培训考核细则
2.凤县林麝产业学院林麝养殖与疫病防治短期培训学员考核表
3.凤县林麝产业学院林麝养殖与疫病防治短期培训年度考核表
附件1
凤县林麝产业学院
林麝养殖与疫病防治短期培训
考核细则
为了提升我县林麝养殖从业人员林麝养殖与疫病防治技术水平,提高培训人员参与率,增强林麝养殖与疫病防治培训效果,结合林麝养殖培训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考核细则。
一、学员考核
学员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需满足一定条件。
优秀学员:1.遵守各项培训纪律,思想表现好,纪律意识强;2.按时签到并准时参加培训;3.出勤率100%;4.学习笔记详细全面;5.培训成绩优秀;6.养殖效益显著,林麝存栏量增加明显,能辐射带动周边群众就业。
合格学员:1.遵守各项培训纪律,思想表现好;2.按时签到并准时参加培训;3.出勤率不低于90%;4.学习笔记较为全面;5.培训成绩合格;6.养殖效益显著。
不合格学员:1.迟到4次或早退3次以上;2.出勤率低于80%;3.无学习笔记;4.以上条件达到2条视为培训成绩不合格。
所有合格学员在完成当期培训后颁发培训证书;每年在参加满4期的优秀学员中评选“凤县麝工”并颁发证书。
二、镇考核
采取量化积分考核方式,以各镇参加培训学员考核结果为依据,根据各镇总积分确定林麝养殖培训工作镇考核等次。
1.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的培训学员,按人数每人给所属乡镇林麝养殖培训工作考核积1分。
2.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培训学员,按人数每人给所属乡镇林麝养殖培训工作考核加3分。
3.经考核评定为“凤县麝工”的培训学员,按人数每人给所属乡镇林麝养殖培训工作考核加5分。
4.每年林麝培训工作镇考核总分数居前三名的为优秀,第四名至第六名为良好,第七名至第九名为一般。
三、考核组织
充分发挥考核正向激励作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对参加培训的学员和各镇组织参训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1.学员培训考核工作,由县教体局会同县林业局组织实施。
2.“凤县麝工”考核评选及镇考核工作,由县教体局牵头,会同县林业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附件2
凤县林麝产业学院林麝养殖与疫病防治短期培训学员考核表
第 期
考核对象 |
姓名 |
考核内容及分值 |
得分 |
等次 (优秀、合格、不合格) | ||||
按时签到并准时参加培训 (20分) |
遵守各项培训纪律,思想表现好,纪律意识强 (20分) |
学习笔记详细全面 (10分) |
培训成绩优秀 (20分) |
养殖效益显著,林麝存栏量增加明显,能辐射带动周边群众就业 (30分) | ||||
学员 |
||||||||
附件3
凤县林麝产业学院林麝养殖与疫病防治短期培训年度考核表
考核对象 |
考核内容及分值 |
得分 |
等次 (优秀、良好、一般) | |||||
凤县麝工 (每人积5分) |
优秀学员 (每人积3分) |
合格学员 (每人积1分) | ||||||
人数 |
积分 |
人数 |
积分 |
人数 |
积分 | |||
双石铺镇 |
人 |
分 |
人 |
分 |
人 |
分 |
||
留凤关镇 |
人 |
分 |
人 |
分 |
人 |
分 |
||
凤州镇 |
人 |
分 |
人 |
分 |
人 |
分 |
||
平木镇 |
人 |
分 |
人 |
分 |
人 |
分 |
||
河口镇 |
人 |
分 |
人 |
分 |
人 |
分 |
||
坪坎镇 |
人 |
分 |
人 |
分 |
人 |
分 |
||
红花铺镇 |
人 |
分 |
人 |
分 |
人 |
分 |
||
黄牛铺镇 |
人 |
分 |
人 |
分 |
人 |
分 |
||
唐藏镇 |
人 |
分 |
人 |
分 |
人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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