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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自然资源局所属单位

来源:凤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4-24 15:16

凤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

1.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拟定全县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空间及不动产确权登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普查。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规范不动产登记窗口运行,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介机构。

负责人:崔幼平

联系电话:0917—4806052/4764532

办公地址:政务服务中心(凤县市民中心B座1楼大厅16.17号窗口)


2.凤县统一征地事务中心

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统计和评价考核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县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承担县政府向县人大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指导各镇政府土地征收征用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工作。负责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

负责人:郝 宇

联系电话:0917—4801110

办公地址:凤县双石铺镇新建路中段自然资源局机关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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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 0917-476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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