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
选择回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凤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0917-476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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