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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文号 |
当事人 |
违法案由 |
违法事实及依据 |
处罚依据 |
处罚(处理)内容 |
作出处罚决定时间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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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凤县烟处[2026]第002号 |
吴**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2026年6月9日,我局2名执法人员亮证检查经营场所,查获非本店喷码卷烟8个品种共23.2条,当事人行为违反《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吴**的违法行为处以进货总额3559.00元7%罚款249.13元。 |
2026年7月2日 |
凤县烟草专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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