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就凤县留凤关镇宝鸡拓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新盖建筑物无用地手续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请大家予以监督。
问题来源:省秦岭办考核反馈问题
反馈问题:凤县留凤关镇宝鸡拓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新盖建筑物无用地手续。
整改目标:完善凤县留凤关镇宝鸡拓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新盖建筑物建设用地手续。
整改措施:县自然资源局、留凤关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该地块地类性质、权属情况及建筑物实际建设情况;协助宝鸡拓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与留凤关镇连云寺村集体经济联合社,依法签订规范的用地租赁合同,并完善用地备案,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
牵头单位:凤县自然资源局
完成情况:经县自然资源局、留凤关镇政府联合现场核实,该地块地类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留凤关镇连云寺村集体经济联合社已与宝鸡拓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规范的用地租赁合同,明确了用地范围、期限及双方权利义务。目前,该企业新盖建筑物用地已完成备案登记,取得了合法有效的用地手续,整改任务全部完成,符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及土地管理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该问题已整改到位,达到销号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我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实名和联系电话。电话:0917-4762643。
凤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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