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5〕51号)、《关于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南的通知》(陕民发〔2023〕76号)、《宝鸡市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宝民发〔2016〕17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社会组织负责人审核工作的通知》(凤社组党委发〔2021〕10号)要求,现将凤县作家协会第三届拟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公示如下:
拟任会长:
盛飞鹤 原凤县人民政府招待所干事
拟任副会长:
提秀莲 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退休
刘春燕 凤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教师
邹长森 凤县商工局干部
拟任秘书长:
李田鸿 凤县中学教师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正式书面意见送达或者传真至凤县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县民政局二楼),反映情况必须真实。受理电话:0917—4805798 0917-4762701(传真),通讯地址:凤县双石铺镇天水路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社会组织管理股。
中共凤县社会组织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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