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宝鸡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宝秦岭委〔2024〕3号),凤县河口镇对纳入《宝鸡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动态台账》的1个问题完成整改。经市秦岭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核实予以通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凤县河口镇人民政府、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或凤县人民政府反映。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7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凤县人民政府:4762721
凤县河口镇人民政府:4738850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4800949
反馈问题:凤县原岩湾水电站拆除后场地堆放沙石料和工程机械,无用地手续。
核实情况:经核实,原岩湾水电站于1988年8月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此不存在违法占地行为。
现场核查研判情况:经市秦岭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2月24日现场核实,该地块为建设用地并取得用地手续,不存在违法占地行为。经研判,情况属实,建议予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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