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4〕15号)和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4〕30号),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对2024年合作社培育项目、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筛选,拟确定:凤县岭南乾荣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4个主体实施2024年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项目;凤县华远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2个主体实施2024年省级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项目;凤县欣鑫源家庭农场等6家主体实施2024年中央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凤县丰岚禾谷家庭农场等2家主体实施2024年省级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凤县梅花瓣花椒种植专业合作社等6家主体实施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将项目实施主体名单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凤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提出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8日
投诉监督:凤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监督电话:0917-4762794
附件:2024年度中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名单.xls
凤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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