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一宗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出让开发利用,现将涉及情况公告如下:
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编号FX-2023033宗地,该宗地位于凤县河口镇河口村,面积为17.50亩,现状为国有建设用地,四至:东至道路、南至厂房,西至旱地、北至旱地,为确保以上宗地来源精准并无权属争议无过往权属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若权属人对以上宗地使用权问题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即认定权属,未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权属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权属。公告期满后,我局将按程序对该宗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出让开发利用。
公告期限: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31日
特此公告
凤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1月17日
陕西省凤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凤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
陕ICP备05015211号
陕公网安备 61033002000113号
网站标识码:6103300005
地址:陕西省凤县双石铺镇 邮编:721700 电话:0917-4810632 传真:0917-4810632 E-mail:sxfxpb@163.com
凤县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 0917-4762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