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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告凤不动产承字(2023)第024号

来源:凤县不动产登记局 发布时间:2023-09-15 15:31

现将洪涛申请的位于凤县双石铺镇新建路教育体育局家属楼3幢二单元201号住宅一套(不动产权证号:凤县房权证双石铺镇字第3412号)的不动产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23年9月14日,洪涛、洪晴、洪专、洪航4人到我局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洪善继生前的不动产继承登记申请,并接受了问询,出具了相关证明材料。

经核查,该不动产由洪善继单独所有,洪善继的父亲洪庆祥(1984年9月16日去世)、母亲殷秀兰(1985年12月20日去世)、妻子余洁昌(2005年7月20日去世)均先于洪善继去世。洪善继与余洁昌共育有洪涛、洪晴、洪专、洪航4名子女,未与他人签订收养、抚养协议。对于这一不动产继承问题,所有继承人都做出明确表态并签写书面声明,由洪涛继承该不动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该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为申请人洪涛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业务。

公告期限:2023年9月15日--2023年10月11日

特此公告

 

                                 凤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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