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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来源:凤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13 15:59

人民防空警报是迅速正确传递空情的有效手段。为了使广大市民熟悉警报信号,增强群众的国防观念和自救能力,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县政府决定,2023年7月14日(宝鸡解放纪念日)试鸣防空警报。

防空警报试鸣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为一个周期。

试鸣时间: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上午9时18分至9时33分;

试鸣范围:凤县县城。

此次警报试鸣时间长、频次多,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听,闻声勿惊,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公安机关要加强监管力度,对扰乱试鸣秩序、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凤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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