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17号),《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发〔2021〕29号),现将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共7项予以公告。
附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
凤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6日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
序号 |
国家版目录序号 |
主管部门 |
改革 事项 |
许可证件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层级和部门 |
改革方式 (实行告知承诺) |
改革后申请 资料清单 |
主管部门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1 |
88 |
县财政局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县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当场对企业提交的告知承诺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1.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申请表;2.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3.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 |
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代理记账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若发现未履行承诺或经查实为虚假承诺的,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县财政局要按照“审管联动”有关要求,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 |
2 |
89 |
县人社局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县行政审批局 |
按照“实行告知承诺”方式进行改革,对承诺将在规定期限内具备法定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申办报告;2.举办者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4.承诺书。 |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2.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工作的管理,优化审批服务;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依法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4.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予以惩戒。 |
3 |
91 |
县人社局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县行政审批局 |
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行政审批机关一次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审批机关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承诺(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对未履行承诺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条件的,应及时函告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撤销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依法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 |
4 |
96 |
县交通局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县行政审批局 |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挂车无需填写技术等级)3.道路货运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书。(挂车无需填写技术等级)4.安全运营资料(个体户填写安全运营承诺书即可、企业需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的登记许可信息共享。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
5 |
97 |
县交通局 |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县行政审批局 |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1.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经营者身份证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3.承诺书。 |
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的登记许可信息共享;2.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
6 |
114 |
县林业局 |
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县行政审批局 |
申请人依法提出申请,行政审批机关一次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审批机关当场作出许可决定,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1.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承诺书。 |
林业部门根据《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情况对申请人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对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林业部门应当提出撤销准予许可决定的建议意见,由本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予以撤销,并责成其按非承诺制方式重新申请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将申请人按规定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实行信用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7 |
102 |
县卫健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生许可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县行政审批局 |
申请人依法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行政审批机关一次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审批机关当场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审批 |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2.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3.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申请人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达到法定条件前,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经营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对公共场所及申请人承诺事项进行全覆盖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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