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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噪声管控的通告

来源:凤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06-01 11:35

为切实做好2023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质量保障,为广大考生营造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凤县将在6月1日至6月19日期间严格管控噪声污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除抢修、抢险、应急作业外,禁止县城建成区夜间(晚上22:00时至次日6时)施工作业。

二、禁止在12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7时之间及高考(6月7日、6月8日)、中考(6月17日-6月19日)日全天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作业。

三、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公共场所各种娱乐、健身活动。

四、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

五、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夜市烧烤门店、夜市摊贩要约束规劝消费者不文明的用餐行为,禁止高声喧哗噪声扰民,高考、中考期间各类夜市烧烤禁止室外摆摊营业。

六、6月7日至8日、6月17日至19日,考点周边及考生住宿区周围500米范围内,建筑工地全天禁止产生噪声扰民的行为。

七、对发现违反本公告的行为,可拨打0917-4800773进行举报。

望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积极配合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公告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凤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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