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规范单位会计管理和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宝市财办绩〔2022〕15号)精神,县财政局于2022年8月至9月对县新建路小学、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和县水产工作站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组按照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范围、方式和财政检查工作程序,扎实开展检查工作。采取调取账簿、查阅会计资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等方法,对被检查单位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及日常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被检查单位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记账凭证填写不规范,个别会计科目使用有差错,造成会计核算不实,账务不清。二是取得原始凭证不合规定,内容不完整;个别支出票据未严格执行双审双签制度。三是涉及政府采购的部分业务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四是干部职工差旅费管理不够规范,存在差旅费报销审批手续不全的现象。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被查单位在规定期限认真落实整改,被查单位已对各项问题进行整改。
特此公告
凤县财政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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