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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告 凤不动产承字(2022)第012号

来源:凤县不动产登记局 发布时间:2022-10-12 14:53

现将辛君、何文芳、刘军、刘英4人申请的位于凤县唐藏镇唐藏家园1幢二单元501号、502号(不动产权证号:陕(2021)凤县不动产权第0000430号、0000431号)的不动产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22年10月9日,辛君、何文芳、刘军、刘英4人到我局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刘树强生前的不动产继承登记申请,并接受了问询,出具了相关证明材料。

经核查,该不动产由刘树强单独所有,刘树强的父亲刘万杰于2000年去世,刘树强的母亲曹桂莲于2017年去世,刘树强的配偶何文芳健在。刘树强和何文芳育有辛君、刘军、刘英3名子女,未与他人签订收养、抚养协议。对于刘树强这一不动产继承问题,所有继承人都做出明确表态并签写书面声明,何文芳、刘军、刘英愿意放弃该不动产继承权,由辛君继承该不动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该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为申请人辛君、何文芳、刘军、刘英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业务。

公告期限: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1月2日

特此公告

 

                                凤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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