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法》以及《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8号),我局于2022年8月10日作出代理记账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单位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单位名称:凤县鑫航财务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码:DLJZ61033020220001;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刘蓉;
办公场所:凤县双石铺镇凤中路凤喜山庄1号楼11号门面房。
二、 单位名称:凤县润田财务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码:DLJZ61033020220002;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王光华;
办公场所:凤县双石铺镇天水路350号。
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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