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由申请人户籍地村(居)委会、单位出具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介绍信》;
(3)本人近期一吋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4)处于妊娠期的育龄妇女应出示《二孩生育证》或《综合服务证》;
(5)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生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
(6)违反政策生育的,应提交处理情况证明。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