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计生发[2008]83号
凤县计划生育局
关于开展“十一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
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各股室、站:
2008年是《“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和《“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的第三年,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决定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请各乡镇按照《凤县“十一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全面促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深入健康发展。
附:《凤县“十一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实施方案》
二OO八年八月六日
凤县“十一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
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实施方案
2008年是《“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和《“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两个规划”)实施的第三年,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决定进行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特制定《凤县“十一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实施方案》。
一、评估目的、思路与目标
(一)评估目的
通过对两个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把握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实现程度,把握规划实施的现实困难和问题,为完善规划实现的政策措施,改善规划实施的外部环境和提高人口计生部门的综合调控能力提供决策依据,并为编制“十二五”规划奠定重要基础。
(二)基本思路
评估工作以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的形式,采取抽样调查和综合评估的方法,取得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指标,把握两个规划总体运行情况。
(三)工作目标
掌握两个规划执行程度,对2010年主要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做出基本判断;掌握重点项目(或工程)进展情况及效用;提出进一步完善和确保两个规划主要目标实现的对策建议;形成全县、分乡镇和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十一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二、评估原则
1、县级评估与乡镇自查自评相结合。以乡镇自查自评为主,以规划实施结果的评估为主。
2、总体评估与重点项目评估相结合。县计生局各股室、站负责相关重点项目的评估,在分项评估基础上形成全县总体评估报告。
3、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相结合。定量评估主要掌握人口形势及变动情况;定性评估重点掌握党政领导对人口问题的综合决策、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情况。
4、专项采集与已有的统计信息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的统计报表、信息系统、近年抽样调查资料、相关部门数据等,对部分核心指标进行专项数据采集。
三、评估内容
(一)人口发展的基本情况
1、“十一五”人口计划预计完成情况,以及到2010年人口发展态势预测。(规划统计股牵头)
2、近年来生育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变动态势。(规划统计股牵头)
3、出生缺陷发生率的变动态势以及有关病种的排序变化情况,育龄人口生殖健康状况。(科技法规股牵头)
4、流动人口特别是流动育龄人口总量、流向、变动趋势以及流动人口的出生总量、出生性别比、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情况。(流动办牵头)
5、计划生育家庭的规模、结构以及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口规模以及变动情况。(规划统计股牵头)
6、城镇化水平进展情况。
(二)2005年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1、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协调情况(办公室牵头)
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地区总体发展规划情况;
②党委、政府一把手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本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以及部门间工作协调制度建设情况;
③建立分线、分层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体系情况;
④出台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情况;
⑤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落实情况及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支出体系的情况。
2、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进展情况(办公室牵头)
① 基层人口计生部门的职能转变情况;
②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情况;
③ 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满意情况;
④ 开展有奖举报的情况。
3、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部门法制化进展情况(科技法规股牵头)
① 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建设情况;
②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建设情况;
③ 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法律意识和执法观念转变情况;
④ 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情况。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情况(流动办牵头)
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流入地管理为主的体制机制、跨区域协作机制建设情况;
②流动人口管理机构与服务人员到位或建设情况;
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和工作规范建设,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机制建设和执行效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职责落实情况;
⑤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保障情况;
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落实情况。
5、宣传教育及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进展情况(宣传教育股牵头)
①人口国情、省情,中央《决定》和省政府《实施意见》,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情况;
②婚育观念的转变情况以及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的建设情况;
③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机制建设情况,包括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B超等胎儿性别鉴定技术和设备的准入制度建立,对与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引产行为的查处治理情况等;
④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进展情况;
⑤党校人口教育开展情况。
6、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开展情况(科技法规股牵头、县计生站参与)
①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
②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对新婚和待孕夫妇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情况,对高危人群跟踪服务情况;
③对一级预防工作模式的探索和运行情况。
7、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建设进展情况(科技法规股牵头、财务室参与)
①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规划和推进情况;
②技术服务队伍开展科技大练兵等能力建设情况;
③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避孕措施及时率的落实情况;
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常性工作经费和人员报酬落实情况。
⑤“三千人才”工程配套情况;
8、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财务室牵头、科技法规股参与)
① 县乡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展情况;
② 流动服务车配备情况;
③ 县乡服务站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
④ 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全额拨款情况。
9、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进展情况(计生协会牵头)
①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推广和进展情况;
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试点和推广情况;
③在利益导向政策体制建设上的创新和进展。
10、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情况(规划统计股牵头)
①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试点县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②各乡镇WIS系统或人口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③部门间、地区间人口信息共享机制进展情况;
④人口统计和人口监测机制建设进展情况;
⑤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进展。
11、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及教育培训情况(办公室牵头、宣教股参与)
① 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协会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② 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情况;
③ 教育培训工作进展情况。
12、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计划进展情况(流动办牵头)
13、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情况(县计生站牵头)
(三)评估侧重方面。
1.各级党政和相关部门将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宏观决策、加强领导、综合治理的情况;近年来外部环境的变化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2.两个规划有关指标的进展情况。
3.两个规划中人口计生部门承担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与分布有关任务的进展情况。
4.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对规划的有关目标、任务提出完善的政策建议。
四、评估时点
1、人口发展基本情况按人口计生统计年度,评估时点为2004年10月1日零时至2008年3月31日24时。
2、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及项目进展情况按自然年度,评估时点为2005年1月1日零时至2008年6月30日24时。
五、评估方法
1、各乡镇根据省市县中评方案要求,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
2、搜集整理相关数据资料,各乡镇填写上报《“十一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表》和中评报告;
3、县上确定南星、河口、黄牛铺镇为全县中评工作重点乡镇,每个乡镇按照基础工作水平抽查1个村,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进行调查评估。省、市、县将对重点乡镇中评工作组织现场检查,具体方法:
① 乡镇:按照《县、乡级党政领导访谈提纲》听取乡镇党委、政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简要汇报;查看乡镇计生办公场所、人口学校、计划生育服务站设施建设情况;填写《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情况评估表》;从WIS信息库,抽取被检查村15名育龄妇女作为被调查对象(近3年有生育、节育情况的育龄妇女或独生子女户、双女户、超生子女户)。
②村与村干部进行座谈,填写《村(社区)调查问卷》;同时将从乡(镇)WIS信息库抽取的育龄妇女进行入户登记,填写《育龄妇女调查问卷》,了解该妇女生育、节育、以及享受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和技术服务等情况。
六、组织实施
1、县计生局成立“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卢尚环
副 组 长:黄双霞、李自格
成 员:各股室、站主要负责人
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规划统计股,负责中期评估总体协调工作。
3、各股室、站分工负责重点项目评估工作,填写《“十一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表》相应内容,撰写相关内容评估报告。
4、全县总体评估报告由规划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撰写各相关内容评估报告人员共同参与起草。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中期评估工作,切实落实人员和专项经费,认真研究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陕西省“十一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技术手册》电子版请在宝鸡人口网下载(见宝鸡人口网下载专区)。
2、科学评估。对整个中期评估工作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准确反映客观情况,不夸大,不缩小。
3、促进工作。通过中期评估,认真总结“十一五”工作经验,找准面临的困难和急待解决的问题,推动当前工作和“十一五”规划的如期实现。
4、时间和报送要求。各乡镇乡级《评估表》和评估报告于2008年8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本形式上报县局中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村(社区)干部调查问卷》和相应《汇总表》、《育龄妇女调查问卷》及相应《汇总表》。各股室、站相关内容评估报告和相应《评估表》同期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