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凤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凤秦岭办发〔2025〕2号),凤县河口镇对纳入县级台账的2个问题完成整改。经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现场核查予以通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凤县河口镇人民政府、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6年9月24日-2026年10月3日(10天)
联系电话: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4800949
凤县河口镇人民政府:4738850
反馈问题1:凤县河口镇岩湾村谢家磨河堤边一处搅拌站,属于秦岭生态一般保护区,搅拌站正在生产运行,场地内杂乱、露天堆放物料,无环保措施,无用地审批手续
核实情况:河口镇已督促施工单位对堆放杂物进行清理,对拌料设备进行拆除。
反馈问题2:凤县河口镇万禄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秦岭一般保护区,公司对面露天堆放砂石、上游紧邻河道露天堆放砂石料、现场有简易拌合设备,均无用地审批手续。
核实情况:河口镇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对万禄厂区对面堆放砂石料进行清运,对场地进行覆土治理;上游河道拌料设备已完成拆除,堆放砂石料已清运完毕。
现场核查研判情况:经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现场核查,凤县河口镇岩湾村谢家磨拌料问题和万禄工贸周边砂石堆放问题整改完成,验收通过,予以销号。
陕公网安备 610330020001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