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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凤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6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9-23 15:36 信息来源: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凤政办函〔2026〕39号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凤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6年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6年4月2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6年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6〕63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宝鸡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6年版)的通知》(宝政办函〔2026〕30号),现对2026年凤县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修订形成《凤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6年版)》,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删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主管的“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二、根据《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删去县住建局主管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

三、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6年4月24日)》,将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主管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名称调整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

四、根据《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将县住建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商业摊点、电话亭、宣传娱乐活动点、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保管站和堆放物料、施工作业的批准”名称调整为“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批准”;将县住建局主管的“建设工程施工需要迁移、改建排水、防洪设施批准”名称调整为“建设工程施工需要拆除、改动排水、防洪设施批准”。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6年4月24日)》明确的实施机关,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增加县自然资源局主管实施的“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删除县交通运输局主管实施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删除县生态环境局主管实施的“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

六、《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设立的“因建设需要必须拆迁、改建、封闭环境卫生设施的审批”,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设立的“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在具体审批内容上重复,删除县住建局主管的“因建设需要必须拆迁、改建、封闭环境卫生设施的审批”。

七、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6年4月24日)》和《陕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6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对“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古树名木移植审批”等事项的实施机关作出调整。

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明确的实施机关,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机构职能调整,新增县公安局主管实施的“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此前我县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23日

凤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6年版)

(共249项,承接中央层面设定事项237项,省级层面设定事项12项)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

县发改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

项目)

县人民政府(由县行政

审批局和县发改局承办)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8)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2

县发改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县发改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

《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23〕1273号)

3

县发改局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

作业审批

县发改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4

县发改局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县发改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5

县发改局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6

县发改局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县国动办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7

县发改局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县国动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8

县教体局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9

县教体局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10

县教体局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1

县教体局

校车使用许可

县人民政府(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公安局、交通局

承办)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12

县教体局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13

县教体局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体育总局令2006年第9号)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14

县教体局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全民健身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2013年第17号)

《陕西省体育局关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陕体发〔2013〕59号)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15

县教体局

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

县体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16

县教体局

教师资格认定

县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7

县教体局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18

县公安局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19

县公安局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20

县公安局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

许可

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21

县公安局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县公安局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22

县公安局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县公安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号)

23

县公安局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县公安局(运达地或者启运地)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关于优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19〕218号)

24

县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县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5

县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县公安局(运达地)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6

县公安局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县公安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7

县公安局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

通行许可

县公安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8

县公安局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

许可

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29

县公安局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县公安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0

县公安局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31

县公安局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32

县公安局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县公安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

33

县公安局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县公安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

34

县公安局

机动车登记

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5

县公安局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6

县公安局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7

县公安局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8

县公安局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县公安局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39

县公安局

非机动车登记

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0

县公安局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41

县公安局

户口迁移审批

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42

县公安局

犬类准养证核发

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

43

县公安局

普通护照签发

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44

县公安局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45

县公安局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

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46

县公安局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47

县公安局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48

县公安局

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49

县公安局

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50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51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52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53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名管理条例》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54

县财政局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

记账业务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财办会〔2019〕19号)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55

县人社局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

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56

县人社局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

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57

县人社局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58

县人社局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等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6〕34号)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陕人社发〔2013〕43号)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59

县人社局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5〕6号)

《陕西省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陕劳发〔1995〕201号)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60

县自然资源局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县自然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61

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县自然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

62

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陕西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7号)

63

县自然资源局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县人民政府(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四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21〕9号)

64

县自然资源局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县人民政府(由县自然资源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65

县自然资源局

临时用地审批

县自然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66

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7号)

67

县自然资源局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县人民政府(由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7号)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68

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7号)

69

县自然资源局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7号)

70

县自然资源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县自然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测法字〔2006〕13号)

71

县自然资源局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

县自然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72

县自然资源局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文旅局)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7号)

73

县自然资源局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文旅局)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7号)

74

县自然资源局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文旅局)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7号)

75

县生态环境局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县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76

县生态环境局

江河、湖泊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县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中央编办关于生态环境部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编办发〔2019〕26号)

77

县生态环境局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县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78

县住建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2号修正)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陕建管发〔2021〕3号)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7号)

79

县住建局

商品房预售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四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9号)

80

县住建局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县住建局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81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县住建局

《城市供水条例》

82

县住建局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县住建局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83

县住建局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7号)

84

县住建局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县住建局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7号)

85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县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陕建消发〔2020〕7号)

《关于调整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建消发〔2021〕2号)

86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县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陕建消发〔2020〕7号)

《关于调整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建消发〔2021〕2号)

87

县住建局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88

县住建局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县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89

县住建局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县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90

县住建局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县住建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91

县住建局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7号)

92

县住建局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县住建局

《城市绿化条例》

《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

93

县住建局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县住建局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94

县住建局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县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陕西省公共空间管理条例》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7号)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函〔2025〕35号)

95

县住建局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县住建局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7号)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函〔2025〕35号)

96

县住建局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县住建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97

县交通局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

县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

98

县交通局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县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99

县交通局

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

审批

县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

100

县交通局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县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101

县交通局

港口经营许可

县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陕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十四届〕第五十五号(2025年9月24日修改)

102

县交通局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

县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陕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十四届〕第五十五号(2025年9月24日修改)

103

县交通局

在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或者拖放竹、木等物体许可

县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陕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十四届〕第五十五号(2025年9月24日修改)

104

县交通局

内河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县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105

县交通局

海域或者内河通航水域、岸线施工作业许可

县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06

县交通局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107

县交通局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修正)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108

县交通局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109

县交通局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县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函〔2025〕35号)

110

县交通局

涉路施工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1号修正)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11

县交通局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6年第82号公布)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112

县交通局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6年第82号公布)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113

县交通局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县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修正)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凤职转和营商办发〔2024〕4号)

114

县交通局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修正)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公布,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修正)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115

县交通局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修正)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公布,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修正)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16

县交通局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县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

《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十四届〕第五十五号公告(2025年9月24日修改)

117

县交通局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县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18

县交通局

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

土地审批

县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国防交通条例》

119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

文件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120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取水许可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陕西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8号)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函〔2025〕35号)

121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函〔2025〕35号)

122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23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河道采砂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陕西河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124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函〔2025〕35号)

125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126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县人民政府(由行政审批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127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占用农田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128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29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130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

审批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31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132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农药经营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农药管理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133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兽药经营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兽药管理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134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规定》(农业部公告第2436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正)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135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2号公布,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修正)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136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县人民政府(由行政审批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137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公告第1692号)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38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蚕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8号)

139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或者其所属的植物检疫

机构

《植物检疫条例》

140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或者其所属的植物检疫

机构

《植物检疫条例》

141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142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正)

143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144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

检疫审批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正)

145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动物诊疗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9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8号修正)《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146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47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148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49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50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县农业农村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

151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52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部分权限受农业农村厅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农业部令1999年第15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正)

《国家林业局受理10种(类)陆生野生动物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国家林业局公告2017年第14号)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委托清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9号)

153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正)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54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5年第46号)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55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县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函〔2025〕35号)

156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

157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渔业捕捞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158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渔业航标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3号)

159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8号公布,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正)

160

县文旅局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161

县文旅局

营业性演出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公布,文化部令第57号修正)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162

县文旅局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63

县文旅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164

县文旅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165

县文旅局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

使用许可

县文旅局

(受理并逐级上报广电总局)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166

县文旅局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

县文旅局

(受理并逐级上报广电总局)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167

县文旅局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县文旅局

(受理并逐级上报广电总局)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168

县文旅局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县文旅局(初审)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2号)

169

县文旅局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

县文旅局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170

县文旅局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县文旅局(初审)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0号公布,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0号修正)

《广电总局关于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审批事项的通知》(广发〔2010〕24号)

171

县文旅局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县文旅局(初审)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172

县卫健局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173

县卫健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74

县卫健局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175

县卫健局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176

县卫健局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县卫健局(初审)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177

县卫健局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县卫健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函〔2025〕35号)

178

县卫健局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县卫健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函〔2025〕35号)

179

县卫健局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

执业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180

县卫健局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

辐射机构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81

县卫健局

医师执业注册

县卫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函〔2025〕35号)

182

县卫健局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县卫健局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函〔2025〕35号)

183

县卫健局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县卫健局

(含县本级权限和部分省级委托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委托清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9号)

184

县卫健局

护士执业注册

县卫健局

《护士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85

县卫健局

医疗广告审查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局、卫生部令第16号公布,工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修正)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186

县卫健局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

县卫健局(受理并逐级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87

县卫健局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

执业注册

县卫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6号)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函〔2025〕35号)

188

县卫健局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县卫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函〔2025〕35号)

189

县卫健局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县卫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函〔2025〕35号)

190

县应急管理局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

191

县应急管理局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92

县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县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函〔2025〕35号)

193

县应急管理局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审查

县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194

县应急管理局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县应急管理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195

县应急管理局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1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3〕120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矿安〔2024〕70 号)

196

县消防救援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消防救援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7

县税务局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县税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98

县市监局

食品生产许可

县市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4号)

199

县市监局

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200

县市监局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市行政审批局委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1

县市监局

企业登记注册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202

县市监局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203

县市监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204

县市监局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205

县市监局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41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4〕13号)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206

县市监局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市行政审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受委托初步受理核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07

县委宣传部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县委宣传部

《出版管理条例》

208

县委宣传部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县委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电影管理条例》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文化部令第21号公布,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51号修正)

209

县委统战部

(民宗局)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初审)

《宗教事务条例》

210

县委统战部

(县民宗局)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

《宗教事务条例》

211

县委统战部

(县民宗局)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

《宗教事务条例》

212

县委统战部

(县民宗局)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初审)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213

县委统战部

(县民宗局)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

《宗教事务条例》

214

县委统战部

(县民宗局)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215

县气象局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县气象局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216

县气象局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县气象局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217

县气象局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县气象局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218

县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县烟草专卖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219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220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植物检疫条例》《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关于对凤县等森检机构实施出省林业植物检疫权限委托相关事宜的函》(宝市林站便(2023)5号)

221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含县本级权限和部分省级委托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的通知》(林保规〔2023〕1号)

《陕西省林业局关于继续委托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实施部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的通知》(陕林资字〔2025〕66 号)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函〔2025〕35号)

222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含县本级权限和部分省级委托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委托清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9号)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223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224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225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县人民政府(由行政审批局承办)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226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

县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承办)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227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县人民政府(由行政审批局承办)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228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陕西省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陕林改发〔2025〕35 号)

229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古树名木移植审批

县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承办)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230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城市供水条例》

231

县文旅局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县文旅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32

县文旅局

不可移动文物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233

县文旅局

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中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县人民政府(由文旅局

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234

县文旅局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235

县文旅局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236

县文旅局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6号)

237

县档案局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县档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238

县住建局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核准

县住建局

《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7号)

《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宝市住建发﹝2024﹞187号)

239

县住建局

单位、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除城市道路外的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的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7号)

240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施工需要拆除、改动排水、防洪设施批准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四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21〕9号)

241

县住建局

在排水、防洪设施保护范围内临时进行施工作业批准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四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21〕9号)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242

县住建局

迁移、拆卸、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或在设施上拉线接电、悬挂物品的批准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7号)

243

县住建局

改装、拆除、迁移、连接供水、供热、燃气管道设施的批准

县住建局

《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

244

县住建局

在城市供水、供热、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施工

作业的批准

县住建局

《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四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21〕9号)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函〔2025〕35号)

245

县住建局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批准

县住建局

《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

《凤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凤职转办发〔2019〕7号)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函〔2025〕35号)

246

县住建局

城市公园内举办展览、文体表演等活动审批

县住建局

《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

247

县市监局

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248

县市监局

小餐饮经营许可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

《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凤审改办发〔2019〕1号)

249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采集、出售、收购、出口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初审)

《陕西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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