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凤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要求,我局对《省秦岭办关于对宝鸡市和安康市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暗访情况通报2025年度第1期》中纳入县级2025年动态台账反馈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8月21日通过县乱排乱放专班工作组现场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9月2日,公示内容如下
问题来源:省秦岭办通报
反馈问题:凤县双石铺镇某生态修复点位于十里店村附近,属秦岭一般保护区,占地约6.75亩(含永久基本农田0.52亩),原地类性质为草地、旱地。暗访发现,该点位种植刺槐已全部死亡,未达成效,生态修复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
1.县交通局负责,联合自然资源局、双石铺镇对占用情况和占用基本农田情况进行核查;
2.县交通局负责对该地块进行重新覆土,与镇村沟通后,由镇村对0.52亩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粮食作物种植,其余地块种植花椒苗;
3.双石铺镇加大田间管理,确保恢复和提升该地块生态功能。
整改时限:2026年9月30日
整改情况:县交通局对该点位重新覆土2250立方米;镇村对0.52亩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粮食作物种植,其余地块种植花椒苗。经核查,我局发现去年种植的花椒苗成活率低,生态修复效果未达预期。将花椒苗改种为成活率高、生态修复经济成本低的杨树。后经核查,永久基本农田违规种植树木不符合相关要求。经与镇村群众充分协商,清除了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违规栽种的杨树,完成玉米播种工作,切实恢复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种植功能。目前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生态修复已达成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我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实名和联系电话。电话:0917-4762824。
凤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24日
陕公网安备 610330020001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