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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7-02 17:53 信息来源: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宝鸡销售分公司凤县城西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73日-20267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传真)0917-4800710

通讯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车站路109

编:721700

附件: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

202672日     

附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凤县城西加油站扩建项目

凤县双石铺镇桥头庄村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宝鸡销售分公司

中佳顺鹏达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凤县双石铺镇桥头庄村零号桥头,你对现有加油罐区进行改造,将原有单层罐技改为双层罐,配套新建防渗操作井及观测井,对罐区进行全面防渗处理,更新卸油和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本次技改后销售油量将原来的3150t/a增加为4253t/a。该项目总投资196.26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20.4%

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大气、固废、噪声等;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加油区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经三次油气回收装置进行回收处置后有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和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均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相关限值标准。本项目噪声来源于机动车进出,属间歇性流动噪声源,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及4标准要求。固体废物有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及沾染物、油罐清洗产生的废渣、废活性炭、废油砂和加油机废滤芯,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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