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凤县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过制定聘用方案、组织推荐、审查资格等程序,拟确定高建中等5名律师为凤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初步人选。现将名单公示。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反映。公示期无异议的人选,将在公示结束后,正式聘用为凤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4762134 电子邮箱:sxfxsfj@163.com
名单如下:
1.陕西永佳律师事务所,高建中,拟任凤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兼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
2.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梁宁辉,拟任凤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兼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
3.陕西渭塬律师事务所,秦书翔,拟任凤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
4.陕西秦川(凤县)律师事务所,张小军,拟任凤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
5.陕西工合律师事务所,刘聚银,拟任凤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
特此公示!
中共凤县县委政法委(凤县司法局)
2026年6月29日
陕公网安备 610330020001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