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的公告凤不动产公告字(2026)第00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凤县房权证双石铺镇字第3212号)遗失声明予以公告,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917-4806052)
附件: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凤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