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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加强2026年高考中考期间市容秩序和环境噪声管控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6-05-22 09:11 信息来源: 凤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6年全国全省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中考”)将分别于6月7日至9日、6月20日至6月22日进行,为给我县考生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备考和应试环境,根据《关于印发<凤县2026年高考中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教秘发〔2026〕4号)要求,现就我县高考中考期间市容秩序和环境噪声管控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从即6月22

二、管控要求

(一)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

1.即日起至6月5日、6月10日至6月19日,每日12:00至14:00、20:00至次日凌晨7:00,6月6日12:00至14:00,县城居民区、文教区及周边区域内所有建筑(拆迁)工地等禁止进行产生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市政抢修、抢险工程除外),其余时间段,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避免产生噪声污染。

2.6月6日18:00至6月9日18:15、6月19日18:00至6月22日16:40,县城居民区、文教区及周边区域内所有建筑(拆迁)工地等禁止进行产生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严格控制社会生活噪声

1.即日起至6月6日、6月10日至6月19日,每日12:00至14:00、20:00至次日凌晨7:00,禁止在县城范围内使用广播、音响或其他方式从事商业宣传活动;县城范围内所有夜市烧烤门店、摊贩要约束规劝消费者不文明的用餐行为,禁止高声喧哗。

2.6月6日18:00至6月9日18:15、6月19日18:00至6月22日16:40,县城范围内夜市烧烤和夜市食品摊贩停止室外摆摊营业。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组织的演出、集会、广场舞等活动,禁止使用广播、音响或其他方式产生环境噪声污染。

严格管控市容秩序

6月6日18:00至6月9日18:15、6月19日18:00至6月22日16:40,考点周边禁止摆摊设点宣传招生、占道经营。

三、责任追究

各单位及经营业主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要求,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从严处罚,并通过媒体曝光。对不听劝告,妨碍公务的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0917-4800773、0917-4764062。

凤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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