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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19 17:45 信息来源: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依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山寨社团”,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县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

一、重点打击整治对象

本公告所指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

(一)未经行政审批或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二)社会组织在筹备成立期间,擅自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

(三)已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其中,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学院”“医院”“研究院”“联盟”“俱乐部”“联谊会”等字样。

以下情况不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不进行社团登记和免予登记的团体,不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二)未达到登记条件,由乡镇(社区)备案管理或由村(居)民委员会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不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二、整治重点内容

1.利用“一带一路”“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进行骗钱敛财以及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2.冠以“中国”“中华”“国家”“陕西”“宝鸡”“全市”等字样,或冒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下属机构、社会组织分支机构(分会)等名义开展的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3.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4.借国家和省市重大庆典、纪念日或其他节庆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或所谓“大师”评选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5.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或假借宗教旗号进行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6.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事先通过以下方式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增强甄别意识和警惕性,避免上当受骗。

1.登录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点击“全国社会组织查询”,输入社会组织名称进行查询;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2.关注“陕西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在“信息公开”一栏点击“全国社会组织查询”点击“社会组织查询”输入社会组织名称进行查询。

四、举报信息

为便于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及时调查处理,举报时请提供详细的内容:非法社会组织或“山寨社团”的完整名称、组织者、活动地点、活动形式、联系方式、照片、视频等能证明其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相关线索或证据。

五、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17–4805798/4762701

举报邮箱:fxshzzdw@163.com.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凤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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