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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的公告凤不动产公告字(2026)第005号

发布日期: 2026-02-27 13:53 信息来源: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凤林证字(2011)第05385号)遗失声明予以公告,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917-4806052)


附件:

凤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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