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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的公告 凤不动产公告字(2026)第001号

发布日期: 2026-02-04 14:25 信息来源: 凤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凤国用(2010)字第731号、凤国用(2013)字第816号)遗失声明予以公告,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917-4806052)

附件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jpg


凤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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