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峪河等8条河流健康评价结果汇总公示
根据宝鸡市河长办《关于全面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宝市河长办函〔2023〕20号)文件要求,我办委托第三方单位对旺峪河等8条河流进行了健康评价建档工作,评价报告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现将旺峪河等8条河流健康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具体河湖健康评价结果如下:
附件:凤县8条河流健康评价得分情况表。
凤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