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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0-13 15:39 信息来源: 凤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 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凤县房权证双石铺镇字第1024号

王巧云

房屋


凤县双石铺镇车站凤凰小区住宅楼1-5-201

遗失

登记机构:凤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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