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落实2025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安排,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宝市财办监〔2025〕10号)文件要求,县财政局于2025年6月至8月对凤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凤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凤县商业综合公司等3家单位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部分凭证审核不严、附件不全,存在多借多贷情况;二是部分单位未按规定计提和缴纳单位2024年度工会经费;三是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大额资金支出不规范;四是存在未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现象。
县财政局就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整改建议,要求被检查单位及时纠正,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特此公告。
凤县财政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