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如下。
一、县城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1.执行居民阶梯气价,第一档气价为2.17元/m³,第二档和第三档气价按照与第一档气价的1:1.2和1:1.5比例确定,分别为2.60元/m³和3.26元/m³。
2.城镇低保人群所有用气量执行居民第一档气价2.17元/m³。
3.居民阶梯气量结算周期以年为单位,结算周期起始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气量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县城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表 | ||||
分类 |
阶梯 |
户年用气量(m³) |
销售价格 (元/m³) | |
非独立采暖 |
独立采暖(壁挂锅炉) | |||
居民 |
第一档 |
0-480(含) |
0-2000(含) |
2.17 |
第二档 |
480-660(含) |
2000-3000(含) |
2.60 | |
第三档 |
660以上 |
3000以上 |
3.26 |
二、县城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1.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托育服务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等生活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2.19元/m³。
2.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3.03元/m³。
三、汽车加气价格
气源依然为槽罐车压缩天然气,价格保持不变,具体为5.28元/m³。
四、凤州镇天然气价格
气源依然为槽罐车压缩天然气,价格保持不变,具体为居民用气4.19元/m³,非居民用气4.49元/m³,
五、管道天然气价格执行时间
本次天然气价格调整时间以管道天然气接入用户之日起执行。
六、有关要求
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认真做好明码标价、信息公开和宣传解释工作。及时预测用气形势,建立应急预案,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天然气有序供应。
凤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1日
天然气公司咨询电话:0917-4806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