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宝鸡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要求,我镇对《省秦岭办关于对宝鸡市和安康市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暗访情况通报2025年第1期》中纳入市级2025年动态台账反馈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7月10日通过市乱搭乱建专班工作组现场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9日,公示内容如下:
问题来源:省秦岭办通报
反馈问题:凤县平木镇刘某某水泥砖厂位于寺河村附近,属秦岭一般保护区,占地约4.41亩,原地类性质为林地,现场露天乱堆乱放大量青砖及生产原料,无环保防尘抑尘措施。经核查,该水泥砖厂无用地及建设审批手续,属违法占地、未批先建。
整改措施:1.平木镇调集人员力量,组成问题图斑专项整治小组,负责开展整治工作;2.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对用地情况进行核查,依法依规整改销号;3.督促企业负责人尽快对青砖及生产原料进行清运,自行对该水泥砖厂进行拆除,恢复土地原貌。
整改时限:2025年6月30日
整改情况:按照我县《秦岭区域暗访检查纳入市级台账问题整改方案》要求,我镇调集人员力量,组成问题图斑专项整治小组,开展整治工作。目前已按照整改方案对青砖及生产原料进行清运,水泥砖厂已拆除,土地恢复原貌。
牵头单位:凤县平木镇人民政府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我镇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实名和联系电话。电话:0917-4730006。
凤县平木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