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5〕51号)、《关于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南的通知》(陕民发〔2023〕76号)、《宝鸡市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宝民发〔2016〕17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社会组织负责人审核工作的通知》(凤社组党委发〔2021〕10号)要求,现将凤县摄影协会第二届拟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公示如下:
拟任会长:
童 军 凤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干部
拟任副会长:
冯志杰 凤县新华书店 职工
拟任秘书长:
赵 山 凤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干事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正式书面意见送达或者传真至凤县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原民政局二楼),反映情况必须真实,受理电话:0917—4805798/ 0917-4762701(传真),通讯地址:凤县双石铺镇天水路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社会组织管理股。
中共凤县社会组织委员会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