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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告凤不动产承字(2024)第026号

发布日期: 2024-12-10 10:49 信息来源: 凤县自然资源局

现将马雯莉申请的位于凤县双石铺镇新建路花园小区3幢一单元402室的不动产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4日,马雯莉、马媛媛、田会萍到我局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马小刚生前的不动产继承登记申请,并接受了问询,出具了相关证明材料。

经核查,该不动产所有权人马小刚于2022年2月24日去世,马小刚的父亲、母亲均早于马小刚去世前去世,因年代久远去世时间不详。配偶田会萍与马小刚共育有马雯莉、马媛媛2名子女,未与他人签订收养、抚养协议。对于马小刚这一不动产继承问题,所有继承人都做出明确表态并签写书面声明,由马雯莉继承上述不动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该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为申请人马雯莉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业务。

公告期限: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30日

特此公告

凤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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