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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兑付凤县2024年第四批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2-02 15:11 信息来源: 凤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经各乡镇组织个人申请、村级初审公示、乡镇审核确认公示后,核定符合申领条件的第二批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450人(名单见附件),共计需兑付资金17.62万元。现将我县2024年第四批享受脱贫人口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花名册进行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凤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市民中心B座501室)

联系电话:0917-4762794;12317

受理人:周建辉 辛奋军

电子邮箱:fxfpkfb@163.com

公示期:长期

附:凤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花名册(公告第四批).xlsx





凤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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