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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告凤不动产承字(2024)第020号

发布日期: 2024-11-05 09:59 信息来源: 凤县自然资源局

现将朱桂英、白玫2人申请的位于凤县双石铺镇新建路农业局家属楼三号楼221号(不动产权证号:凤县房权证双石铺镇字第0397号)的不动产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4日,朱桂英、白玫2人到我局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白清雨生前的不动产继承登记申请,并接受了问询,出具了相关证明材料。

经核查,该不动产由白清雨单独所有,白清雨的父亲白欣甫于1995年11月去世,白清雨的母亲赖小芸于2010年10去世,白清雨的配偶朱桂英健在。白清雨与朱桂英共育有白玫1名子女,未与他人签订收养、抚养协议。对于白清雨以上不动产继承问题,所有继承人都做出明确表态并签写书面声明,白玫愿意放弃该不动产继承权,由朱桂英继承该不动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该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为申请人朱桂英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业务。

公告期限: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25日

特此公告


 

凤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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