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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建立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投诉渠道和处理机制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7-08 09:24 信息来源: 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地实施,加快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进程,县审批局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畅通投诉渠道,健全处理回应机制,现公告如下:

一、参与我县市场准入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就市场准入方面不同形式的隐性壁垒问题进行投诉,我局将其纳入信访工作机制及时处理回应,建立台账,分类处理。

二、反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区别性、歧视性对待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的做法;

2.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设置审批或者具有审批性质的事前备案程序;

3.排斥、限制外地市场主体进入本地市场的做法;

4.设置循环前置条件的准入要求;

5.其他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设置的隐性门槛。

不包括市场准入环节发生的违法违纪等问题。

三、有关市场主体可将有关问题线索以信函、电子邮件或来访的方式反馈给县审批局,我局对所征集到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问题经甄别筛选后,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执行。

邮寄及来访地址:凤县双石铺镇新建路市民中心B座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邮  编:721700

联系电话:0917-4763606

电子邮箱:fxzwfwdt@163.com

 

 

 

                           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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