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李军申请的位于凤县双石铺镇新建路电力局家属楼10幢一单元301号,(不动产权证号:凤县房权证双石铺镇字第0450号)的不动产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24年7月1日,李文、李东升、李军、李权到我局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张玉珍生前的不动产继承登记申请,并接受了问询,出具了相关证明材料。
经核查,该不动产所有权人张玉珍于2020年6月30日去世,张玉珍的父母亲均早于张玉珍去世前去世,因年代久远姓名及去世时间不详。配偶李恒久于2023年1月12日去世,张玉珍与李恒久育有李文、李东升、李军、李权4名子女,未与他人签订收养、抚养协议。对于张玉珍这一不动产继承问题,所有继承人都做出明确表态并签写书面声明,由李军继承上述不动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该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为申请人李军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业务。
公告期限: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22日
特此公告
凤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