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胡秀娟、胡宏刚申请的位于凤县双石铺镇农业局家属楼2幢301号,(不动产权证号:凤县房权证双石铺镇字第0449号)的不动产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24年5月17日,胡秀娟、胡宏刚到我局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胡掌德生前的不动产继承登记申请,并接受了问询,出具了相关证明材料。
经核查,该不动产所有权人胡掌德于2016年7月23日去世,胡掌德的父亲、母亲均早于胡掌德前死亡,配偶张玉棠于2024年4月27日去世。胡掌德和张玉棠共育有胡宏伟、胡秀娟2名子女,未与他人签订收养、抚养协议。对于胡掌德这一不动产继承问题,所有继承人都做出明确表态并签写书面声明,由胡宏伟、胡秀娟继承上述不动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该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为申请人胡宏伟、胡秀娟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业务。
公告期限: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14日
特此公告
凤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