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的公告凤不动产公告字(2024)第00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陈福林的证号为凤林证字(2010)第03147号林权证书、凤退林政字(2015)第1070号退耕还林证书,遗失声明予以公告,若对公告的不动产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凤县不动产登记局书面提出申请复查。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有效,原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917-4806052)
附件:
凤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3月7日